說到殘疾保險,許多人可能并不熟悉。但作為一個企業老板,我必須了解這個概念,因為這是企業作為社會成員的一項重要責任。
首先,什么是殘疾保險?
殘疾保險基金也稱為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。顧名思義,該基金是國家為保障殘疾人就業而設立的專項基金
誰來支付傷殘保險?
1.未按照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,即機關、團體、企事業單位和私營非企業單位,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保險基金。
2.國家規定,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本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.5%(地區差異較大,如北京為1.7%)的,應當繳納殘疾保險基金。
例如,如果企業有100名員工,則需要1.5名殘疾員工。如果沒有,您必須支付殘疾保險。計算方法:上一年度公司所在地殘疾職工平均人數×上一年度實際殘疾職工人數=(上一年度公司所在地殘疾職工人數×上一年度實際殘疾職工人數)年)。例如,北京一家100人平均年薪12萬元的公司是100x1.7%x120000=204000元
雇主不按規定繳納殘疾保險的后果是什么?
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證金的,由稅務機關催繳。催繳后仍不繳納的,除補足未繳款項外,還應自欠款之日起每天收取5‰的滯納金。逾期不繳納的,法院應當強制繳納欠款和滯納金,并依法處以罰款。
A:所有雇主都必須支付傷殘保險嗎?
答:不,在某些情況下,傷殘保險可以減少或推遲。
例如:
1、自工商登記之日起三年內,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,從業人員不足30人(含30人)的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保險。
2.進入破產程序或已辦理關閉手續的雇主可申請豁免殘疾保險。
3.如果雇主遭受臺風、火山爆發、洪水等不可抗力自然災害,并連續兩年遭受損失、破產或其他緊急情況,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,可申請減少或推遲殘疾保險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延期繳費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,減繳的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殘疾保險應付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