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我們需要理清幾個概念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概念上的混亂。即法人、法定代表人、法定代表人。在大多數情況下,我們所說的“法人”實際上是指法定代表人,而“法定代表人”也指法定代表人。這種名字已經成為一個普通的名字。我們不必擔心是否需要糾正它。
法人不是自然人。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,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,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。它是一個虛擬的人。這種組織既可以獨立承擔民事權利能力,也可以獨立承擔民事義務能力,如公司、醫院、電視臺、高校、基金會等。
法人為什么獨立存在?實際上,法人是法律意義上的公司和其他社會組織的人格化。它將公司視為一個獨立的人。比如小米是獨立法人。小米公司可以用小米的名義進行簽約、購買、銷售等。所有對外活動都是以小米的名義進行,而不是以小米CEO雷軍的名義。如果小米有債務問題,將由小米作為獨立個人承擔。法人投資者將財產所有權轉讓給法人后,所享有的不是所有權,而是股東權利。就像雷軍創辦的小米一樣,將私人資產轉入公司賬戶,這些資產成為公司的獨立財產。法人之所以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,是因為法人具有獨立的財產,能夠獨立承擔義務
法人的特征是什么?
1、 法人不是人,而是社會組織。它是法律賦予法人資格的組織的集合。這是法人與自然人的根本區別。它可以是個人或財產的總和。不以組織名義出現的,不得為法人。
2、 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,自法人終止時消滅
3、 他有自己的獨立權益,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城市建設、教育、殘疾人保護等權利和承擔義務
4、 獨立承擔民事責任。能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區分法人組織與其他組織的重要標志,《民法通則》第六十條規定,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個人獨資是指所有者和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。最后,大多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老板,所以我們理解為什么我們通常會問“誰是貴公司的法人”,也有一些特殊情況,老板不等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所以我們就不詳細分析這個特殊情況了。